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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电动车有利民新政策,多地取消违章“4项处罚”,包括未配戴头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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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胖老师爱学习4天前

    文/电动车的这点事,于头条率先发布,严禁搬运亦或借助 AI 再度创作,如有侵权,必究其责

    以前对于电动车的管理比较严格,出现违规行为或者使用违规车辆上路,被交警查处就会受到罚款的处罚,进入2025年5月,电动车有利民新政策实施,多地取消违章“4项处罚”,包括未配戴头盔在内,一起来了解一下。

    首违不罚、轻微免罚

    4月18日,江西抚州公安交警的柔性执法受到了《人民日报》的点赞支持,认为江西抚州交警电动自行车管理更有温度。

    江西抚州公安交警通过“首违不罚、轻微免罚”的柔性执法,对初次未佩戴头盔的车主,给予免除处罚的便民管理,引导车主使用共享头盔并接受安全教育。

    同时在宣传教育方面也非常有创意,柔性执法短视频、趣味活动等方式,提升车主的交通安全意识,同时强调交通违规车主需要愿意认错愿改,同时拍摄随机普法内容,扩大宣传效果。

    设置交通安全教育点,采取分类处置管理

    近日,海南文昌交警开展头盔佩戴专项整治行动,采取了创新执法模式并实施分类处置管理办法,提高摩托车车主佩戴安全头盔的比例,并且取得了满意的效果,累计提升佩戴率65%。

    在专项治理期间,设置多处交通安全教育点,对未佩戴头盔的人员进行多象教育,展板宣传、学习“安全必修课”后放行。

    另外,同时推出了分类处置管理的办法,对不同的未佩戴头盔的人群采取分类管理,主要包括三方面:

    1. 对“有盔不戴”者,自愿参与10分钟交通协管可免罚;
    2. 对“无盔急行”人员,协助执勤20分钟或当场联系亲友送盔;
    3. 对屡教不改或拒不配合者,拖车现场查扣车辆强化震慑。

    在专项治理中采取教育为主,同时对当场佩戴并接受教育的车主免予处罚,既提高了车主的安全意识,又避免了一味的罚款。

    超标车上路采取警告处罚

    超标电动车只能在过渡期内使用,过渡期结束以后,车辆将禁止上路行驶,违规上路被交警查处将会受到对应的处罚。

    河北石家庄超标车道过渡期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,近日公安交警已经明确过渡期结束以后将不允许超标车继续上路,仍然驾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上路,将会受到处罚。

    不过本次处罚采取分级制管理,第1次被公安机关查处,将会受到警告处罚,会责令车主进行改正,对于拒不改正的车主,第2次被查处会罚款200元,如果第3次违法上路行驶,交管部门可以对车辆依法予以收缴。

    劝导教育“五选一”活动

    4月17日,贵州安龙公安交警开展二三轮摩托车、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,不过对于出现交通违规的车主,采取了柔性执法的方式,通过劝导教育,让车主进行“五选一”,选择其中一项接受处罚。

    采用“五选一”劝导教育代替传统处罚,包括:转发朋友圈集赞、抄写法规、观看视频、担任志愿者或接受处罚。

    通过体验式的教育,既可以让违法者直观感受执法温度,同时又强调了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,以劝导为主,结合自愿的形式,受到了很多车主的点赞支持。

    总结

    进入2025年,虽然各地依然对电动车实施严格管理,但是对违规的车主,采取了柔性执法的方式,已经取消违章“4项处罚”,让车主使用电动车变得更便利,既起到了管理的作用,又对车主进行了安全教育,提高了车主的安全意识。

    那么,您对各地取消处罚怎么看?欢迎大家留言评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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