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平安南川通报:近日,网传 “一男子因摩托车加油纠纷情绪失控把燃油喷洒地面” 引发关注。我局联动交管部门第一时间开展核查。
经查,2025年12月16日19时许,张某(男,27岁)驾驶摩托车从外省进入S3渝湘复线高速重庆段一服务区加油时,因摩托车不能驶入高速公路,工作人员拒绝为其加油。张某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,并用加油枪向地面喷洒约1升汽油后驶离,工作人员迅速进行现场清理,未产生安全事故。目前,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,并对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驶入高速公路的交通违法行为,处以罚款100元,驾驶证记1分。
警方提醒,根据《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》,摩托车禁止驶入高速,请驾驶人守法出行。同时,加油站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,在站内喷洒、泼洒汽油等易燃物,极易引发火灾甚至爆炸,严重危害公共安全,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。
22日上午,记者就此事致电重庆市多个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。五支队接警中心向潇湘晨报记者表示,在20号、21号没有接到相关警情。
五支队办公室工作人员向潇湘晨报·晨视频记者表示,重庆的高速公路禁摩,如果摩友上了高速中途需要加油,具体情况要看所在加油站或者服务区的相关规定,“有些是加了之后把车主劝离,有些是把我们路面巡警叫过去劝离。我们这边对他们是没有强行规定的,只是给他们说有摩托车的话给我们报一下。具体做法还是要看加油站的规定。”
记者随后核实到,此事由重庆高速公路交巡警三支队在跟进处理。三支队工作人员称,重庆高速禁止摩托车驶入,加油站工作人员的行为是按照公司规定做一个正常的劝阻。事发时男子喷在地上的油已及时处理,未造成后续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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