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宝马(中国)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》、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》和《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》的要求,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。
召回编号E2025M0052V:自即日起,召回生产日期从2022年3月14日至2024年10月06日的部分进口X4 M40i汽车,共计1291辆;生产日期从2022年3月14日至2024年7月26日的部分进口X3 M40i汽车,共计2445辆。
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,由于车载诊断软件(OBD)中颗粒捕集器(GPF)监测项的启用条件标定过高,无法及时按预期完成诊断,造成在用监测频率(IUPR率)的计数不能正常增加,无法满足在用监测频率相关要求,可能存在排放危害风险。宝马(中国)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升级软件,以消除排放危害。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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